“十二五”和2015年工作总结
及“十三五”和2016年工作计划
近五年来,我社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部门大力支持下,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构建和谐社会和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要求,坚持合作经济发展方向,深化改革,创新体制,活化机制,开创了供销工作新局面,我社连续五年在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综合业绩考核中名列前茅,在全省县级供销社综合业绩考核中也屡次获得表彰。
一、“十二五”期间主要工作总结
(一)经济指标全面增长。经过系统上下5年来艰苦奋斗,不懈努力,全社系统经济运行保持逐年上升的良好态势。2015年全区供销社系统预计可实现商品销售总额19486万元比2010年增长20.3%;资产总额达到7211.5万元,所有者权益达到3878.9万元。
(二)社有企业健康发展。按照把供销社办成实体性合作经济组织的要求,进一步明确和理顺了区供销社农资配送公司、再生资源公司、日用杂品公司、农产品配送公司等所属企业的职能和经营机制,充分发挥社有企业的独特优势,拓展了经营领域,增强了服务功能和市场竞争能力,发展农资、烟花爆竹等各类经营网点200多个。
(三)专业合作社发展加快。五年来,我社先后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65个,吸收入社社员3029户,带动农户3526户,2015年助农实现收入8965万元,助农增收约150万元,有力推动了全区农业经济的发展。
(四)全面推进农超对接。一是成立了区级农产品配送中心。依托配送公司的营销平台,与区内的部分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及种植基地、散户签订购销协议,实行产销对接,直接将新鲜农产品配送到客户餐桌上,目前已发展配送客户近70多个,日平均配送生猪7头,家禽150只,蔬菜8000斤,粮油6000斤;二是引导建设平价商店15家,并充分运用区社与我区专业合作社具有良好的合作关系的优势,积极推动部分农民专业合作社与平价商店进行对接,建立了农产品最初生产与销售终端之间的直接联系,目前每间平价商店基本上都与2-3个专业合作社签订了购销协议,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我区农产品的销路问题。
(五)全面加强综合服务社建设。进入2015年以来,我社按照“运作市场化、服务综合化、管理规范化、经营现代化”的“四化”标准,计划新建村级综合服务社30家,截至目前,已完成石潭白湾、东联、三坑枫坑、禾云东社、龙颈军营以及山塘花岗等6个点的建设及改造工作并投入使用,总体经营面积近4000平方米,剩余24个点的建设预计可在本年度12月中旬建成。
(六)农资供应工作有效保障。一是抓农资供应。五年共组织供应各种化肥32.1万吨。二是抓配套服务。充分发挥供销系统各农资配送中心以及加盟店、连锁店服务功能,实行电话预约、送货上门等便民措施,全力保障春耕供应。充分发挥庄稼医院等为农服务组织的作用,“庄稼医生”深入田边地头,了解农作物的生长情况,及时向群众发布病虫测报信息,指导群众及时用药、科学用药进行防治。
(七)社有资产监管更加科学。一是加强了社有资产信息化管理。通过对社有资产清查,清晰掌握了社有资产存量、分布、结构及使用情况,建立了信息化管理机制,对全社的社有资产进行了动态管理,加强新增资产配置审核工作,规范资产处置、开发程序,确保资产高效使用。二是加强了社有资产经营规范管理。科学制定了《社有资产经营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企业资产管理行为,提高规范化管理水平,认真解决制度执行方面存在的不足,建立健全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机制,使管理程序更加规范。在社有资产经营过程中,全面排查经营和管理风险,不断完善手续,依法依规签订合同,足额收取资产收益,实现了社有资产效益快速增长。
二、今年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预计今年1-12月全社系统商品经营总额约36609万元,比去年同期-9.16%,商品总购进17122万元,比去年同期-8.12%,其中农采5361万元,比去年同期+10.39%;商品总销售19486万元,比去年同期-10.04%,其中生产资料销售17610万元,比去年同期-8.75%;报表利润156万元,比去年同期-2.5%。
(一)巩固壮大供销社主营业务,提高为农服务能力
1、抓好农产品配送中心的经营管理工作。一是抓好公司的配送及售后服务管理工作,进一步优化配送线路,缩短配送时间;同时,落实专人及时联系客户收集相关意见,切实提高服务质量。二是不断完善公司农产品质量溯源制度,加强对检测人员的培训力度,树立食品安全重于泰山的经营理念。三是稳步发展公司配送网络。继续依托公司配送业务,逐步扩大订单式农业试点范围,在巩固原有4个农产品直供基地的基础上,做好了石潭车树岗、水西2个芦笋种植基地的规划建设工作。预计全年,配送公司完成销售总额可达2500万元。
2、积极组织农业生产资料供应,确保我区农业生产资料的需要。以位于飞水开发区的区供销社农资配送中心为枢纽,依托全县供销系统17个基层分社、3个庄稼医院、180多个农资直营、加盟店,以点带面,实现配送中心和网点的有效对接,及时把优质、价廉的化肥、农药送到村、到户、服务到田间地头,满足农民的生产需求。进一步履行区社作为农资配送公司出资人的职责,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形成对农资公司的有效监管,确保公司诚信、依法经营,坚持到正规厂家进货,确保不购进假冒伪劣农资商品,杜绝坑农害农行为,保护农民利益,自觉维护供销合作社社会形象。预计全年农资销售量为55806吨,同比减少9.19%。
3、抓好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管理工作。加强对经营网点的检查,确保经营人员做到持证上岗,制度上墙,督促其做好消防设备的更新维护工作,进一步树立安全经营理念。同时,我社积极配合区安监等职能部门对我区烟花爆竹市场经营秩序进行整顿,有效整顿了市场经营秩序。预计全社系统全年销售烟花爆竹829万元,同比增长10.1%。
4、推动再生资源公司新业务发展。在抓好公司工业可再生资源回收业务的基础上,对分拣中心及生产车间的相关工序进行进一步优化,提高生产效率;同时,对区社在建的村级综合服务社设立再生资源回收站点进行了可行性分析,初步做好了布点规划。今年公司回收处理各类废旧物资近15000吨,经过加工利用,产出原材料约6000吨。
5、加快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建设,增强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今年以来,我社积极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坚持在量的扩张中提高质量,充分利用当地资源优势和抓住当地特色、骨干产业,努力抓好各类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工作,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今年我社引办专业合作社4家。截至目前,已领(引)办农民专业合作社65个,其中从事种植业52家,占总数的70%,养殖业8家,占总数的12.3%,其它服务业5家,占总数 的7.7%。通过加快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建设,有效地增强了供销合作社为“三农”服务的功能,提升了服务水平,为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奔康致富起到了积极作用。
(二)完善基层供销合作社人、财、物的管理
按照“一县一社”管理办法,在经营承包责任制上继续采用“四定”,即定利润上缴、定费用开支、定月工资标准,定奖罚措施。今年,全区基层分社落实经营门店74个,聘任责任人12人。二是不断抓好基层社资源整合和经营业态发展,稳固其与社有企业连结合作经营方式,推动全区供销合作社经营网络300多个网点进一步向规范化发展。三制定了新型基层供销合作社的建设规划,目前初步选定浸潭分社进行升级改造,通过吸收社会资源,加大资本投入,拓宽经营领域,激活经营业务,提升服务能力,将其建设成产权多元、机制灵活、功能完备的新型基层供销合作社。
(三)围绕我区农综改工作大局,推进供销社综合改革工作
一是顺应我区农村、农民消费特点和新农村建设要求,利用我区供销社系统资源,进一步整合邮政、移动、电信、农村淘宝等服务,延伸其经营服务网络至村级,在2015年建设30个涵盖农村生产、生活服务以及农村社会化公共服务等功能的村级综合服务社。截至目前,已完成石潭白湾、东联、三坑枫坑、禾云东社、龙颈军营以及山塘花岗等6个点的建设及改造工作并投入使用,总体经营面积近4000平方米,正在建设的有三坑湴崀、禾云富罗、龙颈河洞等多个村级综合服务社,预计可在今年12月中旬前全部建成。
二是协助筹建清远市农村电子商务产业园。根据区政府的工作安排,我社全程参与了产业园的建设工作,并协助区政府制定了《清远市农村电子商务产业园清远市清新区财政专项资金扶持办法实施细则》,为产业园的建设及企业的进驻提供了政策保障,确保其在今年7月份如期开园。该产业园建设计划总投资4432万,园区按照同时入驻孵化100家企业规划设计,总建筑面积18000平方米,采用一园多区的模式建设,其中商务办公区位于清远市清新区清新大道28号凤凰大厦,建筑面积约6000㎡;仓储物流区在清远市清新区飞水市场,建筑面积约12000㎡。目前已完成投资1700万元,已建成商务办公面积近4000平方米,仓储面积约6000平方米。截至目前,园区已建立一支结构合理的电子商务服务团队,从珠三角地区引进电子商务领军人才2名,团队总人数达到近20人,目前已经与120多家企业达成意向进驻,正式进驻的企业达60家以上。
三成功申报成为我省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试点县。为推进供销社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增强发展优势,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我社结合实际情况,草拟了《清远市清新区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经区政府审定同意后上报上级社审核通过,现已成功纳入全省供销社综合改革第二批试点县范围。
四是推进清新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工作。为有效解决我区三农问题,推动清新农综改各项工作取得更好成效,根据区委、区政府有关领导指示,我社于9月10日成立国有独资公司“清远市清新区惠农投资有限公司”,通过该公司逐步加强我区农村经济建设,全面发掘我区农业农村资源开发价值,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目前已开展首期农村人居环境建设项目,将于近期全面推进太和洞民宿培训基地以及三坑镇江边三村、塘寮村民宿建设两项工程,并力争在春节前完成具体的建设工作。
(四)切实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责任
一是年初分别与直属企业、各基层分社主任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层层抓落实,形成各司其职、各尽其责、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二是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工作,以区日杂公司仓库及门市部为重点,在春节、清明等重大节日期间开展安全生产专项行动,出动检查人员近100人次,查处各类违规经营烟花爆竹约3000件(箱),有效消除了安全隐患。三是加强了对基层社下属的老旧仓库、门店的加固维修工作,截至目前共排查出存在安全隐患的门店及仓库2例,现已全部完成整改2例,投入整改资金近150000元,进一步改善了我社系统各行业的安全经营环境。
(五)落实结对帮扶工作
1、认真落实第一书记及计生挂扶工作。我社第一书记及驻村联络员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到五一曾屋村上班办公,协助村委干部做好各项日常工作,积极深入当地群众生产生活当中去,了解社情民意,掌握第一手资讯,及时化解有关矛盾纠纷,维护五一村的和谐稳定,推动村中大事落实到位,目前已落实2万元支持曾屋村开展美丽乡村建设。在协助五一村做好计生工作上,我社计生工作联络员多次深入到群众家中协助村干部开展计生工作,帮助他们分析存在的问题,指导制订工作计划和目标,提出目标管理要求,并从人力、物力上上给予全力支持,全年共投入帮扶资金8000元,配合村委落实计生工作派送工作车辆5次,使该村计生工作成效在浸潭镇排名前列。。
2、认真落实扶贫“双到”工作。我社党员积极发挥带头作用,进一步入户了解情况,并根据贫困户的实际情况制定了更实用的帮扶措施,主动协助结对贫困户落实开展生产、联系工作等工作措施,千方百计增加贫困户收入。今年以来,我社多次组织单位全体干部职工到该村进行慰问,深入到贫困户家庭进行走访慰问,详细了解他们的生活及生产困难,为其送上节日慰问品一份,并鼓励他们勇于面对困难,搞好生产,努力工作,争取早日脱贫。截至目前,我社投入到马岳村扶贫资金约14000元。
(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一是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调整区社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履行党支部抓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每季度召开1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专题会议,研究、安排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二是制定印发了《清新区供销合作社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要点》、《清新区供销社2015年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任务分解方案》等文件,确保井然有序、扎实有效地开展我社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三是把党风廉政建设和供销社的改革发展相结合,做到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四是将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明确到党支部班子成员分工,形成合力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良好工作局面。
(七)认真抓好工会及各股室职能工作
在工会和人秘工作上,我社充分发挥工会群众组织的作用,按时收缴工会经费,认真做好干部职工的劳动工资、福利、计划生育、安全保卫、机关事务、文秘、人事编制管理、社会保险、离退休干部医保及管理工作;关心干部职工集体福利事业,坚持做到对患病的离退休人员及工作人员进行探望;并给予困难补助,为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在档案管理、统计工作上,能依照《档案法》、《统计法》规定,配备专职人员,建立了档案管理岗位责任制及系统统计上报制度,配备了档案室、柜、电脑、复印机等设备,按时按质完成本单位文书档案建档、归档工作。在财务管理上,能依照会计法规,健全和完善会计核算制度,做好下属企业报表的收集汇总上报、建立会计档案、经营内部管理等工作。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当前,供销社迎来了全面深化改革发展的重大机遇,但我区供销社系统也面临着很多问题和挑战。既面临自身体制改革、机制完善的问题,也面临应对市场竞争、加快网络建设的挑战;既面临职能开发、服务提升的问题,也面临与社会经济保持同步改革发展的挑战;既面临供销社企业实力不强、开拓大市场、参与大流通的能力不足的问题,也面临供销社发挥农村主渠道作用,带动农民增收致富的挑战等等。
四、“十二五”时期的总体目标任务和主要措施
(一)总体目标
通过坚持不懈深化综合改革,力争到2020年,全系统完成商品购进总额、商品销售总额和实现利润分别年增长10%以上。重点抓好系统内“三社一会”(基层社、专业合作社、综合服务社和专业协会)建设,力争“十三五”末,全区供销社基层服务体系所提供的经营服务村级覆盖率达到70%以上;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30个以上;农村综合服务社年均增长10%;培育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挥龙头企业带动作用;“新网工程”项目建设和项目管理进一步规范;农产品产销平台建设进一步得到拓展;积极探索供销社参与农村金融服务,创建新型为农服务合作经济组织。
(二)工作措施
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中发〔2015〕11号)精神为主线,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和农业农村新形势,不断增强内生动力和发展活力,切实提高综合经济实力和为农服务能力,把供销社打造成与农民联结更紧密、为农服务功能更完备、市场化运行更高效的合作经济组织。
1、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提高为农服务能力
一是建立区镇二级农合社。选择条件好的基层社为主体,通过吸收有实力的农民、有发展前途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有诚信的农业企业参与,组建新的经济合作组织,承担对农村的政策性、公益性、经营性项目服务,在服务中发展壮大。
二是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培育有发展潜力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为龙头,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通过联合社的联合,推进专业合作社规模化、标准化、品牌化发展。供销合作社通过产权介入、项目支持、资产合作、业务带动等方式,实现与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融合发展。
三是加强对基层分社的分类指导。对无资产、无业务的“空壳社”,采取托管的方式,相关业务和为农服务工作由区社有关直属公司负责;对有一定的资产但开展业务困难的基层分社,按照合作制原则,以市场为导向,实施创新重组,由供销社龙头企业和基层社联合成立新的经营机构,理顺经营管理权与资产所有权关系,推动经营层持股,将经营者自身权益与企业的效益及长远发展捆绑,进一步提升各镇基层分社社服务“三农”能力;或者通过组建新的合作经济组织发展为农服务工作。
2、创建治理新机制,提升企业综合实力
一是盘活社有土地资源。坚持“确定利益底线,确保利益实现”的原则,探索我区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搭建起支撑供销社发展新平台,增强服务“三农”实力。
二是推进企业现代化管理。严格企业收支集中管理,提高财务管理透明度。完善绩效考评机制,以党风廉政建设、班子建设、经济发展、为农服务、资产保值增值及公益性服务等指标为重点,加强对本级社和下属企业工作评价和考核,进一步完善考核办法,严格落实奖惩制度,激发管理人员工作积极性。探索建立社务统一管理模式,对社属企业和基层社的职工社保、档案管理、物业管理等日常事务进行规范管理。
3、探索发展新路径,增强为农服务功能
一是积极探索农村金融服务。按照社员制、封闭性原则,在不对外吸储放贷、不支付固定回报的前提下,探索发展资金互助合作业务;加强与金融部门合作,探索开展助农取款(结算)业务、现金管理服务、企业年金业务、金融顾问等各项业务工作,为供销社企业、合作伙伴及农业经营主体提供便捷优惠的金融服务。
二是探索开展土地托管服务。围绕破解“谁来种地”、“地怎么种”等问题,以农民专业合作社为主体,以特色农产品为载体,结合本地域实际,通过开展土地托管服务模式试点,即服务型全托模式、收益型全托模式、半托型合作模式和土地入股模式,探索发展集示范种植、休闲观光、科普教育于一体的现代农业示范基地。
三是加强供销电商融合。结合我社直属企业实际,逐步探索构建供销社系统农产品及农资线上销售平台,努力形成线上线下一体化运营的良好局面。
4、加大人才引进力度,系统完善干部队伍建设
全面执行新修订的干部选拔任用管理条例,加大人才引进力度,逐步加大对人才的培养和投入,围绕供销社机关和企业发展,重点培养系统改革攻坚人才、创新发展人才和技术服务人才,充分调动人才的创造性和积极性,做到人岗相宜。
五、2016年工作计划
(一)认真抓好企业经济效益的稳定提高。按照我社扭亏增盈的目标责任制度,层层抓好落实,抓好管理,绝不允许出现经营上的失误和经营亏损反弹,力争年底在综合业绩考评上走在全市供销社系统前列。
(二)认真抓好农综改工作。一是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合理运用清远市清新区惠农投资有限公司资金,稳健推进我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项目建设工作,逐步改善我区农村人居环境;二是结合我社作为全省综合改革第二批试点县及我市供销社综合改革试点县区工作安排,以“返本出新”、服务“三农”为核心,全力推进村级综合服务社建设;三是落实基层分社改造工作,做好浸潭分社超市项目的规划建设工作。
(三)抓好农产品配送公司业务发展,推进订单式农业发展。提高服务质量,推动公司进一步发展壮大业务;同时以村级综合服务社为阵地,积极发动当地农民承接公司订单,共同参与种植,增加农民收入。
(四)抓好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要根据上级下达的规划目标,认真搞好农村经济发展和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情况调研,利用当地资源优势和抓住当地特色、骨干产业,努力抓好各类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工作,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五)加大力度推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工作。推进区供销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有限公司与省级再生资源经营平台的联合合作,探索规范建设回收网点、专业化分拣中心、区域化集散交易市场和综合利用处理等建设,构筑回收、分拣、加工、利用一体化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
(六)进一步做好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管理工作。充分发挥烟花爆竹行业协会的作用,加强行业管理和行业自律,整合资源,全面落实对全区烟花爆竹实行统一调拨,统一经营,统一专营标识,统一安全管理制度,统一销售价格的五统一经营策略。
(七)加强干部职工政治思想教育。努力培养和打造一支高素质的人才队伍,充分调动广大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努力培养高素质的供销合作社队伍,保证供销合作社事业健康发展。